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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毛泽东巨额稿酬 (转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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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0-11 21:14:5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
  司马昭
  2008年11月 炎黄春秋网刊外稿
  几年前,一篇关于毛泽东巨额稿酬的文章在网络中疯传,引起了很多人的议论,也让一贫如洗的我眼红了很久:还是做领袖好啊,不但“面子”风光,“里子”也实惠;同时又十分感叹:难怪主席衣钵会由邓总设计师继承,原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,早在1976年以前就开始实践了。
  几年来,这篇文章就这么平安无事地流传,直至最近,也就是毛泽东主席的儿媳邵华女士去世几个月之后,才有一篇反驳和辟谣的文章出来。出来反驳和辟谣的,是毛泽东当年的管家吴连登。
  话既然说出来,那就应该认真听,老司我一向认为,只要说的在理儿,即便说话人的身份不那么合适那也应该接受。但是,仔细拜读了这篇同样在网络上疯传的《“毛泽东亿元稿费”谣传的真相——访毛泽东管家吴连登》,我反而想起,并更加深刻地理解了那句老话:名不正,则言不顺。
  以下为正文,共分两篇:名不正篇和言不顺篇。
  名不正篇
  一.吴连登不是亲历者
  吴连登虽然以知情人的身份出现,但吴连登在文中承认“他的稿费我没有管过”。岂止没管过,从文章叙述的内容来看,吴连登甚至都很难算得上是一个“知情人”——吴连登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。
  吴连登:郑长秋曾给我讲了他亲身经历的一件事。1972年的一天,身着军装的张玉凤坐着华沙轿车,来到中办特会室,说明主席处需要八千元钱,实际上是江青要的,而且都还要新票。郑长秋就对张玉凤说:“我们一道去银行取吧。”
  ……
  接着,一个电话打到了中办政治部查询有关情况,得到“不知道”的回答后,又拨通了汪东兴的秘书孙守明的电话,这才真相大白。而此时,郑长秋和张玉凤已在这家银行被客客气气地“软禁”了两个来小时。可见,当时要取出毛泽东的稿费并非易事。
  吴连登说这个故事,是用来证明汪东兴“对稿费的管理也抓得非常紧”。这却恰恰证明吴连登所知有限。
  吴连登身为为毛泽东的管家,按他的说法:“我给毛主席管家的那12年,主要是管他的工资和全家的开销”。就是这样一个管家,却连江青的日常支出都不知道,还要从郑长秋处听说!
  在该文中,吴连登亲历的部分仅占非常非常小的一部分,而且都是旁枝末节,证明不了任何问题,关键内容均以“郑长秋告诉我”、“汪东兴告诉我”的形式,转述郑长秋、汪东兴的话。这种转述是缺乏说服力的,至少法庭上是不承认其有法律效力的。因为,没有任何人证,没有任何物证,也没有任何书证,可以证明汪东兴、郑长秋曾经对吴连登说过什么,或者证明吴连登在转述的时候准确无误,没有曲解汪东兴和郑长秋的原意。
  如果汪东兴、郑长秋已经故去,吴连登的这种转述或许对历史研究还有一点点参考意义,在直接证人汪东兴、郑长秋还健在的情况下,吴连登的这种转述连一丝一毫的意义都没有。
  如果汪东兴真的像吴连登所说的那样,认为“毛泽东亿元稿酬说”是背离事实的,那么以汪东兴的阅历及其对毛泽东的感情,不可能不意识到这种说法会对毛泽东的声誉造成伤害。况且,“毛泽东亿元稿酬说”本身就把汪东兴牵连其中。在该说法中,汪东兴不是与周恩来、张玉凤一起,是三个知情人之一吗?
  所以,如果“毛泽东亿元稿酬说”是造谣,那么无论于公于私,汪东兴都应该出来辟谣。可是,这么长时间了,汪东兴出来澄清过吗?没有,汪兴东一言未发。
  二.吴连登不是当事人
  当“毛泽东亿元稿酬说”甚嚣尘上的时候,毛泽东直系亲属、“毛泽东亿元稿酬说”中的当事人,无一站出来澄清辟谣。这包括:毛泽东女儿李敏、李讷,毛泽东的儿媳绍华将军、毛泽东孙子毛新宇博士。其中,李敏、李讷在“毛泽东亿元稿酬说”中曾接受过中办拨与的200万元购买房屋。
  无论如何,李敏、李讷作为当事人,是不是拿了200万买房子,知道的应该比吴连登更清楚;
  无论如何,邵华、毛新宇作为直系亲属,听到、看到的的应该比吴连登更多。
  无论如何,如果“毛泽东亿元稿酬说”是假的,李敏、李讷、邵华、毛新宇这些当事人所受的伤害应该比吴连登更多,更直接。
  然而,为什么这些当事人都不站出来说话?
  言不顺篇
  一.“中办特会室”是唯一管理毛泽东稿费的单位吗?
  吴连登一直强调郑长秋是管理毛泽东稿费的人。
  “管他稿费的,是个名叫郑长秋的同志,今年82岁了。他从1952年9月直到1986年离休,一直在中央办公厅专职负责毛主席和中共中央的特别财务,叫‘中办特会室’。出纳为老红军战士钟子山,专职保存财务票据。对毛主席稿费的收入、支出及究竟有多少,他们最有发言权。他们非常准确地告诉我,到毛主席1976年9月9日逝世为止,即老人家临终前全部稿费共计为124万元人民币。到1983年底,郑长秋退休前转交下任时,毛主席的全部稿费共计为157万多元。原因是存款利息上调了,稿费比原来多出了33万。”
  我们姑且认为“中办特会室”曾经管理过毛泽东的稿费,也姑且认为“中办特会室”管理的稿费共计为124万元人民币——毕竟我们没有亲耳听到当事人郑长秋的证词——但这并不能证明“中办特会室”就是唯一管理毛泽东稿费的单位。
  实际上,以往关于毛泽东稿费的报道,均提到:毛泽东高达七千多万的稿费,是用“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”的名义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。而且文中特别提到:毛泽东稿费多少,以什么名义存放,当时只有周恩来、汪东兴、张玉凤三人知道。
  我的问题有三个:
  1.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否曾经有一个叫做“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”的户头?
  2.如果有,这个户头里面存放的是不是毛泽东稿酬?
  3.如果是,这笔费用的数字是多大?
 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。吴连登完全回避了这个问题。实际上,以吴连登当年的身份和地位,是根本没有资格谈论这个问题的。有资格谈论这个问题的周总理已经故去了,但汪东兴和张玉凤不是还健在吗?
  扯的远一点。我虽然钱不多,但至少有五个帐号,五张银行卡。不把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,这是连傻瓜都知道的事情。
  二.文革中毛泽东真的没有拿过稿费吗?
  关于这个问题,吴连登从两个角度来解释,第一个角度,是引述郑长秋的话。
  我曾专门就这个事问过郑长秋,他非常确切地说,文革期间他所在的“中办特会室”,没有收到过毛主席的任何稿费。也就是说,在文革中,毛主席再版的所有著作,没有接受过任何的稿费。
  如前所述,在我们不能确定“中办特会室”是唯一存放毛泽东稿费的单位的前提下,郑长秋的话证明不了任何问题。即便郑长秋讲的是实话,也只能证明“中办特会室”和郑长秋在文革期间没有收到过毛泽东的稿费,却不能证明其他单位和人员没有收到过毛泽东的稿费。
  第二个角度,是吴连登自己的逻辑和推理。
  有人说,在文革中全国都没有稿费了,就毛主席一人还有稿费,好像他在搞特权,以权谋私,拿了亿元稿费,这完全是弥天大谎、胡说八道。毛主席一生最痛恨腐败、反对特权,。我举个例子。上世纪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,全国吃的东西非常紧张。毛主席跟大家一样,好长时间里,鸡鸭鱼肉统统没有吃过。他每月吃的粮食,那时候也只有18斤粮票。他多次对我们说,我是个普通的市民,一样实行凭票、凭证供应,如布票、棉花票、糖果票、工业卷等。我们要和老百姓一样,不管有什么困难,一起共度难关。文革中既然已经明确取消了稿酬,他不会也不可能一个人搞特权,接受那样天文数字的稿费!
  关于这个角度,吴连登的逻辑很明白,共有两层:
  第一层,毛主席是反对特权的,从来不搞特殊。证据是,“上世纪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”,毛泽东“鸡鸭鱼肉统统没有吃过”、“他每月吃的粮食,那时候也只有18斤粮票。”。
  第二层,毛主席既然是反特权的,就肯定不会“搞特殊”拿稿费。
  关于这种逻辑,首先,我认为,吴连登可能真的见过毛泽东吃糠咽菜,也可能真的听过毛泽东说类似“痛恨腐败、反对特权”的话,但这并不能这证明毛泽东真的就是“痛恨腐败、反对特权”,或者毛泽东就不搞特权。
  在逻辑层面上,一个人说什么,和一个人做什么,这是两码事。对包括吴连登在内的很多人来说,毛泽东是言出必践、道德高尚的领袖;但对另外很多人来说,毛泽东却是说一套做一套、食言而肥的阴谋家。不幸的是,能够证明后者观点的毛的不良信用记录,俯拾即是、众所周知。比如,58反右。
  在事实层面上,毛泽东也是承认过自己搞过特权的。毛泽东不是对王海容、唐闻生说过吗:“走后门的人有成百万,包括你们在内,我也是一个,我送几个女孩子到北大上学……”。
  其次,吴连登用来证明“毛主席反对特权、不搞特殊”的证据从根本上就是伪证。
  《毛泽东遗物事典》是一本由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编辑、红旗出版社于1996年11月出版的“红色”读物。在这本由汪东兴、张玉凤、徐涛、吴旭君、吴连登、周福明做顾问的读物里,有这样的内容:
  1961年4月26日,几位工作人员会同厨师为毛泽东精心订制了一份西菜、两菜汤菜谱。从保存下来的西餐菜谱来看,内容尽管谈不上十分丰富,但己比较周到的照顾到了毛泽东的饮食喜好。这份菜谱包括七大西菜系列,即鱼虾类、鸡类、鸭类、猪肉、羊肉类、牛肉类、汤类……。
  毛泽东喜欢吃鱼虾,西餐中鱼虾的制作方法也丰富多彩,而且风味独特。1961年4月制订的西餐菜谱中包括下列这些异国风味的鱼虾:蒸鱼卜丁、铁扒桂鱼、煎(炸)桂鱼、软炸桂鱼、烤鱼青、莫斯科红烤鱼、吉士百烤鱼、烤青菜鱼、菠兰煮鱼、铁扒大虾、烤虾圭、虾面盒、炸大虾、咖喱大虾、罐焖大虾、软炸大虾、生菜大虾等等。(第94页,60年代初用的西餐菜谱,饮食起居篇)
  1961年4月是一个什么样的时期?按官方说法,1959年、1960年、1961年为“三年自然灾害”。按老百姓的说法,我问过一个过来人,70多岁了,他说:“61年正是最困难的时候,什么都吃不上,到63年的时候才好点呢!”。
  吴连登自己做顾问的书打了吴连登自己的脸。自相矛盾的说法,那个是正确的?毛泽东到底在那个时期是不是真的“每月吃的粮食,那时候也只有18斤粮票”?是不是真的“鸡鸭鱼肉统统没有吃过”?
  幸运的是,《毛泽东遗物事典》在“饮食起居”篇“60年代初用的西餐菜谱”一章里是有物证的,这份物证以照片的形式载于《毛泽东遗物事典》第95页。这份物证,就是一份1961年4月26日毛泽东的菜单。
  以《毛泽东遗物事典》里的事实为基础,套用吴连登的这个逻辑,我们可以这样推理:因为毛泽东在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是吃鸡鸭鱼肉的,所以毛泽东是搞特权的;因为毛泽东是搞特权的,所以文革的时候他肯定会“接受那样天文数字的稿费”的!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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